可訪問遠端選票標記解決方案之郵件投票

國務院一直致力於為殘障選民提供更多便利。選民可以按照下面的指示說明進行遠端投票。這些選票使選民可使用螢幕閱讀器和輔助設備,私下以郵件選票獨立投票。
想獲得遠端選票,個人需滿足:

在申請可訪問遠端投票之前,您必須首先申請缺席選票或郵寄選票。為避免延誤處理您的請求,請在申請郵寄或缺席選票後24小時內提交您的請求。

您所在的縣選舉委員會處理了您的請求後,他們將會:

  • 給您郵寄一份可訪問投票材料包,包含一個回郵信封和一個秘密信封。
  • 給您發送電子郵件,說明如何進行投票。

請遵循郵件中的所有說明,否則您的選票可能無法計入統計。當您進行投票時,您還會看到填寫和回郵選票的說明。

請儘早回郵您的選票。您的選票必須在選舉日晚上8點之前(以郵戳日期為准)送到縣選舉委員會或其他委員會指定投遞地點。關於時間和地點,請查看所在縣網站